“我家窗前本来是一片绿地,现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却将绿地铲平,没有经过任何相关单位审批,就建起了一个自行车车棚,这个车棚影响了我家和一楼另外5户居民的正常生活。”10月20日,家住呼和浩特市幸福易居小区的臧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。
当日上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,找到臧先生所说的3号楼,楼前有多名工人正在给一个新搭建的自行车棚硬化地面。臧先生家住在3号楼西单元,车棚以及看车棚的临时用房就在他家的阳面窗户下,遮挡了一楼几户居民的正常采光。
记者就此事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,齐经理告诉记者,小区有500户居民,因为没有车棚,导致屡屡发生自行被盗的情况,“在建车棚之前,我们还向小区居民进行了民意调查,很多居民都同意建,并签了字。”齐经理说。
居民小区建车棚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审批?回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笔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小区内搭建自行车车棚是用于小区公共服务的,并且征得小区大部分居民的同意,不属于私搭乱建行为。如果车棚给一楼居民带来不便,物业与居民应进一步沟通。